西安哪个户外可以带狗?
西安市可以携带犬只出户的时间为每日19时至次日7时。重点管理区域内,可以携带犬只出户的时间在早晚遛狗时间基础上适当延长。一般管理区域内,只要管理责任人同意,随时可以携带犬只有限活动。重点管理区域内携带犬只出户,还要为犬只佩带 leash,即时清除犬只粪便,以及主动避让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孕妇和儿童等。
《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》
第二十四条 重点管理区域内,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犬只应当佩带明显标识和 leash;
(二)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,牵引时应当避让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孕妇和儿童,不得多人共同牵同一犬只;
(三)大型犬、烈性犬应当由犬主牵 leash,犬只佩戴嘴套,并禁止进入本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重点管理区域;
(四)在公共场所,应当为犬只佩戴嘴套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;距用犬人较近时,应当收紧 leash贴身牵引,避免犬只接近他人;
(五)即时清除犬只粪便;
(六)不得搭乘公共汽车、电车、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。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的,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;(七)法律、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。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交通法规,犬只在人行道上排泄的粪便,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。违反前款规定,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,并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处罚;
(一)未对犬只拴 leash、佩带明显标识的,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;
(二)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的,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第二十五条 重点管理区域内除为犬只免疫、诊疗、配种、训练外,不得饲养非本市准许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。准许饲养的犬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拴养或者圈养:
(一)临时寄养外地来本市的大型犬、烈性犬的;
(二)犬只留种的;
(三)犬只怀孕或者受伤、生病的;有前款第(一)项情形的,寄养期不得超过七日。